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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信息发布者:程耀龙
    2017-10-22 21:37:25   转载

            1.南和县贾宋镇政府工作人员李磊对南里村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李磊作为南里庄村扶贫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造成该村申报苗木果树和养殖扶贫项目时出现8户村民冒领、多领扶贫资金问题,涉及资金共3.1万元。李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西县临西镇周楼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周印祥违规为其子申报领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周印祥明知其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利用职务便利为其申领扶贫资金2160元。周印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清河县王官庄镇后于村党支部书记张连子、村委会主任张金路、党支部委员张金建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张连子、张金路、张金建分别违规为各自亲属办理低保,截至2017年7月,三人分别领取低保金3000元。张连子、张金路、张金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威县张营乡东平镇村党支部书记郭洪强在危房改造工程中索要“好处费”问题。2016年8月,郭洪强以办理危房改造相关事项为由,向两户危房改造户各索要1000元,其中500元用于村招待费,余款1500元被郭洪强个人占有。郭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巨鹿县张王疃乡阎桥村党支部委员任秀强违规领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任秀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上报为扶贫对象,并领取扶贫资金5000元。任秀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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